平顶山市财经(市干部)学校关于印发《标语制作、文印、车辆等相关工作规范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日期:2015-09-22 00:00:00  发布人:editor  浏览量:212 打印本文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平顶山市财经(市干部)学校关于印发《标语制作、文印、车辆等相关工作规范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
各科室部:
      《标语制作、文印、车辆等相关工作规范管理规定》已于2014年4月4日的学校行政会议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各科室部遵照执行。
附件:
      《标语制作、文印、车辆等相关工作规范管理规定》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 2014年4月4日

 平顶山市财经(市干部)学校标语制作、文印、车辆等相关工作规范管理规定:

       为深化学校改革,进一步加强学校内函建设,提高办学质量,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按照勤俭节约,反对浪费的要求,办公室对所负责的车辆、标语、文印等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,明确办事主体,责任到人,严格把关。既有利于工作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,又节约办事,规范办事,按制度办事,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发展,特制订本规定:
    一、标语、文印工作
          标语的印制由科室部申请,主管领导审批后,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办理,每月底向主管领导报本月所发生的费并存档。
          文印由科室部申请,主管领导审批后东、西校区分别有专人负责办理,文印室承印,对需要印制的材料要严格把关,减少浪费。文印室需要的纸张等耗材要提前计划准备,由专人负责申请领取,月底由办公室会同总务科对所发生的文印业务进行核对、汇总,报主管领导并存档。
   二、车辆管理
   1、车辆使用范围:
(1)老干部就医、开会用车;
(2)学校组织的全校性重大活动用车及外事接待等公务用车;
(3)送取机要文件、提取大笔现金等特殊情况用车;
(4)学校集中招生宣传期间用车;
(5)学校相关规定可以派车的情况;
(6)其它情况经校长批准后用车。
  2、车辆的调度使用
(1)市内(包括新城区)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调度,用车科室部在工做日上午8点30分之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,办公室酌情安排并做好行车记录;
(2)车辆出市区实行派车单制度,经校长批准并由办公室调度;
(3)杜绝公车私用现象,特殊情况应经校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。凡未经批准私自出车,对司机给予批评教育,当事人应补交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,出现安全等问题由司机负全部责任;
(4)节假日除安排的值班车和特殊用车外,其它车辆统一在校园封存。
  3、车辆费用管理
(1)学校所有车辆的维修、加油、办理保险、审验等,由办公室统一安排,按有关程序报销费用。司机对随车证件、物品、工具等应妥善保管,发现丢失及时报告。
(2) 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修、保养,做到“小修不进厂”,必须进厂维修时,应由司机列出维修项目、所需费用预算,经办公室委派专人考察并报领导同意后,安排到指定修理厂维修。
  (3) 司机要爱护车辆,节约用油,保持车辆整洁。 汽车加油原则上一律使用加油卡,不经允许不得使用现金,违者不予报销。办公室指定一名副主任负责油卡的使用,车辆加油进行详细的记录。
  4、 每月底学校公车派车记录(除固定车辆外)、车辆加油记录、维修费用、车辆运行总里程、每月油卡转出的油量和所有车辆总加油总量五项进行汇总、核对报主管领导并存档,每月对每台车辆的油料费、维修费、车辆运行总里程等进行公示,接受教职工监督。

附:
1、车辆运行费用汇总表;
2、文印月汇总表。

 

 

核发:editor 点击数:212 收藏本页